本報訊(華商晨報 華商響網記者 佟陽)家住盤錦市大窪縣的小馬ARMANI在網上做起了買賣,不過,誰都不知道他的網絡買賣竟然是組織出售人體器官。
  經過兩個月在網上的討價還價,小馬以3.5萬元的價格將一名安徽籍男子介紹給了“圈養供體”的上家,而這名安徽男子之所以賣腎只是因為宿霧想籌集資金買房子結婚。
  不找房子用本金不用學歷  這個“職業”來錢快
  只有初中文化的小汽車借款馬,從學校畢業後在社會上混了幾年。
  一個很偶然的機會,小馬在網上看到了一條隱秘的商機信息鏈接,打開鏈接一看烤肉,正好符合他的定位——一不用本金,二不用學歷,“入職人員”只需在網絡上尋找賣家即可,報酬豐厚。
  小馬按照電話打了過去,對方當即告訴他,這個職業其實很簡單,只需在網絡上尋找人體腎臟供體,便可以獲得一筆不菲的中介費,小馬沒做過多猶豫,便爽快地答應了。
  第一單生意  “幫人”3.5萬賣掉左腎
  2012年的5月,小馬終於迎來了第一單“生意”。一位來自安徽寧國市的葛某自稱為籌集資金買房子結婚,自願出賣自己的腎臟。
  小馬當即將情況反饋給了他的上家,負責“圈體供養”的韓某,韓某又通過他人將葛某介紹給了符合配型的患者,最終在兩個月後,葛某以3.5萬元的價格將自己的左腎賣掉。
  沒過多久,小馬又搭上了安徽省阜陽市人曾某,原本一切都進展得非常順利,包括買賣雙方的價錢都已經談攏。但在做手術之前,卻突生變故,患者對做手術的醫院醫療條件不滿意,最終在手術之前選擇了放棄。雖然這單生意沒有做成,但由於是患者臨時反悔,為此這名想移植腎髒的患者還是支付了一定費用的“違約金”,而作為中間人的小馬,同樣收取了一定比例的中介費。
  很快落網  被法院判處組織出賣人體器官罪
  還沒等小馬拿著錢去瀟灑,2012年7月26日,小馬被盤錦大窪縣公安局刑事拘留,同年8月24日被執行逮捕。
  2013年盤錦大窪縣人民檢察院指控被告人馬某某犯組織出賣人體器官罪,並依法組成合議庭,公開開庭審理了本案。法院認為,被告人馬某某為牟取非法利益,組織、介紹他人出賣腎臟,其行為符合組織出賣人體器官犯罪的構成要件。公訴機關指控被告人馬某某犯組織出賣人體器官罪罪名成立,予以支持。
  被告人馬某某能夠自願認罪,可酌情從輕處罰。
  依照《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》第二百三十四條之第一款,第五十二條,第五十三條,第六十四條之規定,被告人馬某某犯組織出賣人體器官罪,判處有期徒刑二年,並處罰金人民幣一萬元。
  (感謝盤錦市中級人民法院胡建協助採訪)
 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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